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龙山荣誉学院关于2023级经济学科拔尖人才实验班、管理学科拔尖人才实验班学年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拔尖人才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20〕6号)《拔尖人才实验班动态管理实施办法》(政教〔2021〕10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启动龙山荣誉学院2023级经济学科拔尖人才实验班、管理学科拔尖人才实验班(以下简称“2023级实验班”)学年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2023级在校本科生(不包括保送生、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定向生、预科生及内地高中班,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等,包括综合评价招生、济南走读、农村专项);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2023-2024学年成绩排名原则上列所在专业前10%,无不及格科目;

4.具备突出的学习能力、科研潜质和创新意愿,对于未来攻读博士研究生有强烈愿望。

二、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符合资格的学生在8月28日至9月5日在系统内报名,报名系统见附件1,报名后填写附件2,发至学院邮箱honors@sdufe.edu.cn,主题注明“2023级学年招生报名-姓名”。

2.资格审查。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排序,并公示进入综合面试的学生名单。

3.综合面试。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创新潜力、科研能力、专业兴趣等综合素质,确定面试学生排名。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根据2023级拔尖人才实验班学生最终分流情况确定选拔名额,并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学生签署《龙山荣誉学院拔尖人才实验班学生入选承诺书》。经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后,学生将附件2(必须盖本学院章)在9月7日9点至16点交至龙山荣誉学院办公室(圣井校区5-312)。

5.审核与批准。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学校正式批准后办理转入手续,进入龙山荣誉学院学习。

三、其他

未尽事宜,遵照《山东财经大学拔尖人才实验班管理办法》(政教〔2020〕6号)、《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拔尖人才实验班动态管理实施办法》(政教〔2021〕10号)、《山东财经大学校级创新实验班管理办法》(政教〔2022〕12号)及相关文件办理。

联系电话:88525576、88525577

上一条:龙山荣誉学院关于2024级经济学科拔尖人才实验班、管理学科拔尖人才实验班招生简章 下一条:“龙山大讲坛”第17期: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