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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荣誉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实施方案

    为做好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根据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02 号)》文件和《山东财经大学2026年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推荐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以及5名教师代表组成。具体职责:按学校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遴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确定并公示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对相关人员申诉、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等。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有子女或亲属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二、推荐办法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推免生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考核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法产生。推免工作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工作核心,遵循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工作原则,突出能力考察,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评价。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 纳入我校国家普通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在境内外交流学习累计不超过一学年。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有志于在国内继续深造。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按期完成前六个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未曾有不及格现象。每学年素质测评成绩(参见《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

    7.大学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且达到426分(非英语语种60分)或通过国家四级考试且达到533分(非英语语种75分)。

    (二)严格审核特殊学术专长

    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等须与学业相关。学生提交的论文等科研成果涉嫌学术不端,或集体参赛活动中存在“搭车”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学生推免资格;

    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或其他不适合认定的情况,该类成果及奖项仅作参考,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学校认定的期刊目录内以独立作者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合作者的学历、职称、职务不能高于本人,本校学业导师、学科竞赛或“三千计划”指导教师除外)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其中有指导教师参与的成果,其指导教师须对学生的成果写出书面推荐材料,并对其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度进行客观评价,对于评价不实、弄虚作假,或与学生存在利益关系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取消指导教师未来三年的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资格,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通过审核鉴定、答辩及会议审查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分别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答辩或会议审查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综合成绩排名

    学生综合成绩由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发展性素质成绩三部分组成,均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综合测评成绩×15%+学业成绩×75%+发展性素质成绩×10%。

    1.综合测评成绩全面反映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为学生在本校学习学年已取得的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每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院依据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规定的评测细则确定。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校学习学年数。

    2.学业成绩是学生在本校学习学期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载明的成绩确定(保留两位小数),同一课程有多个成绩的取首次成绩。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必修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必修课程总学分。

    拔尖人才实验班学生第三学年选择专业后,其选修的至少15学分专业课程在培养方案中性质明确为“专业选修课”,不计入必修课程成绩。

    3.发展性素质成绩突出反映学生的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学术科研、全国大学生竞赛和承担国家重要义务等活动中优异表现确定。

    (1)发展性素质成绩由素质测评成绩和卓越素质成绩两部分组成,均采取百分制。

发展性素质成绩计算办法:发展性素质成绩=素质测评成绩×20%+卓越素质成绩×80%

    (2)素质测评成绩是指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素质测评成绩。

    (3)卓越素质成绩主要包括学术创新素质成绩、学科竞赛素质成绩、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素质成绩和其他素质成绩,成绩认定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加以认定。

    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统计日期截止到当年8月31日。


    三、名额安排和规则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龙山荣誉学院推免生名额为8人。

    综合考虑我院两个班级人数比例、符合推免条件的人数比例并兼顾两班级整体成绩和个人表现,确定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首先分配给2022级经济学科拔尖人才实验班4人,2022级管理学科拔尖人才实验班3人,在两个班级各自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中,按照学校规定计算出的综合成绩分别排序(综合成绩完全相同者,以学业成绩排序),经济班前4名获得推免资格,管理班前3名获得推免资格。

    第8个名额由经济学科拔尖人才实验班上述排序产生的第5名和管理学科拔尖人才实验班上述排序产生的第4名进行竞争,对比下述三项成绩:

    一是按照各自培养方案,前六学期相同必修课程(课号、课程性质、修习学期一致)加权绩点;

    二是前六学期综合测评成绩;

    三是综合成绩;

    三项成绩胜出两项以上者,获得第8个名额。


    四、推免工作程序

    (一)9月1日24点前,学院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和本学院实施方案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备案后在学院内公开。

    (二)9月2日,学院确定并公开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名单内学生根据推免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电子版表格见附件2)至本班辅导员办公室(龙山荣誉学院5316),同时提交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期刊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

    (三)9月8日前,学院对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学生,完成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综合成绩计算、排名工作。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推免名额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符合申请条件未申请和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全院进行公开答辩。


    四、管理与监督

    1.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高度重视本学院推荐工作,依据学校推荐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在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没有子女或亲属申请推免生资格。

    2.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工作政策和推荐办法,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公示公开推免生名额、过程性结果、咨询申诉渠道及其他学生应知的各类工作信息。

    3.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推免工作,对推免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作材料存档备查。

    4.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尽快给予答复或者做出解释;学生也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反映或申诉。凡是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

    6.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02 号)》文件与学校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02 号)》为准。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龙山荣誉学院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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